大家好!
今天谈两个问题:
一、人伤事故处理基本概念
二、人伤事故处理工作环节
一、人伤事故处理基本概念
1、人伤事故处理相关定义
2、人伤事故处理诉讼代理
3、人伤事故处理工作研究
1、人伤事故处理相关定义
医院病人分类:一类属于病,一类属于伤;
受伤病人分类:故意伤害,意外伤害,事故伤害;
故意伤害分级:重伤,轻伤,轻微伤;
意外伤害分类:自身原因,连带责任,天灾人祸;
事故伤害分类: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
事故伤残分类:交通伤残,工伤伤残,医疗伤残;
事故伤害分级:1至10级/四级12等,1级最高。
保险赔偿分类:财险公司,寿险公司;
法院赔偿分类:侵权赔偿,违约赔偿。
补充解释:
其一、同样的伤害,适用标准不同,赔偿金额不同。
其二、保险伤残赔偿,除法律明文,适用“保险伤残”标准。
其三、同一事故,可选择不同诉讼赔偿主体。如:
案例一:吊车作业中侧翻,申请雇主责任赔偿;
案例二:出租车与货车同等责任,外地游客起诉出租车。
2、人伤事故处理诉讼代理
经常遇到的提问
诉讼代理人资格的法律规定
有病看医生的选择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两个部分
国外人伤官司诉讼代理
交通人伤诉讼案例介绍
案例三:脑干损伤案例
事故责任与保险:货车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司机受伤,货车是主要责任,货车有12万元的交强险和15万元的商业险,摩托车没有保险。
伤情及治疗:颅脑损伤,伤后一个月脑复苏建立。第一转诊医院二甲医院,6天后转三特医院。住院100天医疗费32.8万元,其中货车车主支付12.8万元,陪护费、生活费等伤者家属垫付,双方支付费用都是亲朋好友借款。
一审判决:事故发生三个月起诉,五个月一审法院对事故后100天的费用进行了判决。认定费用总额37万元,货车承担75%,摩托车承担25%。因为一审诉讼伤者家属只请求了交强险,故一审保险赔偿只有4万余元。
二审代理人查勘后意见:脑干损伤一个月脑复苏建立的概念,继续治疗费用就是个无底洞,双方都没有经济承受能力,这个官司就不是这么打的。
最后处理结果:二审达成调解。
伤者家属:前面的钱白花了。
货车司机:二婚媳妇走了。
二审法官:没想到能够调解下来。
保险公司:商业险赔偿,赔是顺水人情,不赔符合法律规定。
二审代理要点:熟悉人伤、平衡关系、工作标准。
案例四:交通事故连带工伤事故代理人组成
原告代理人组成,
原告代理肯定,
风险代理及代理结果评价。
3、人伤事故处理工作研究
“人伤事故处理网”建网缘由
互联网第一页面显示的三种情形
人伤事故处理工作任重道远
二、人伤事故处理工作了解
1、事故现场
2、伤员转诊
3、医院消费
4、医疗费垫付
5、伤残鉴定
6、交警队调解
7、法院诉讼
8、保险公司理赔
9、处理原则把握
1、事故现场
(1)现场取证
(2)事故调查
案例五:未行现场取证案例
马路十字,救护车由南向北鸣笛闪灯驶过;另有三辆车由西向东并排行驶,由南向北依次是:公交车、桑塔纳、面包车,其中公交车和面包车停车让路,桑塔纳和救护车相撞,致救护车中担架上的病人甩出担架。
出警交警:普通车辆和特种车辆相撞,普通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保险公司查勘:桑塔纳承保公司定损。
桑塔纳驾驶人:光顾打手机说话了,没注意救护车。
事故现场处理后,病人转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桑塔纳驾驶人与病人家属表示:规定赔偿标准以外再给10万元。
病人家属要价:规定赔偿标准以外再给20万元。
桑塔纳驾驶人转向做交警队的工作。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桑塔纳没有责任(没说谁有责任)。
没有责任的理由:桑塔纳没有让行的原因,公交车影响视野。
案例六:事故调查质疑案例
事故情况:十字路口公交车站旁交通班车与搭载成人电动车碰撞,电动车驾驶人死亡。电动车搭载成人属于违规,现场照片显示电动车倒地位置在机动车道也属于违规,交警告知主、次责任。车队代理人提出看监控录像,看后提出质疑。
其一、事故发生前监控画面显示:一辆载有年轻女性的电动车先行驶过监控画面,21秒钟后机动车才从监控画面驶过。代理人查看监控画面时请教警官:20秒电动车的行驶距离应该是多少?回答:100米,这个路段起码50米。
其二、事故现场为电子眼监控盲区,事故现场处于电子眼监控画面以外10米左右距离,代理人再次请教警官:监控画面驶过的电动车不能肯定是发生事故电动车。回答:有可能。
其三、监控画面里电动车的外形与事故现场照片中电动车的外形存在差异,直接比较不能确定为同一电动车。电动车所载年轻女性拒绝代理人探望,即监控画面里年轻女性与死者电动车所载年轻女性不能确定为同一女性。
其四、如果是同向行驶发生的交通事故,结合事故现场照片,认定交通班车承担主要责任应该成立。但如果是机动车正常行驶,电动车从人行道横穿马路撞上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则交通班车应该是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最后责任认定结果:同等责任。
2、伤员转诊
医院转诊权不是110、120的权力
案例七:礼泉医疗查勘
案例八:唐城医院120转诊
案例九:北环医院二次转诊
3、医院消费
(1)同样的伤,同样的治疗,医院不同,收费不同。
如:骨折内固定材料与抗菌素使用。
(2)同样的伤,不同的医院,治疗不同,收费不同。
如:脊柱隐性裂、锁骨骨折的治疗。
(3)搭车医疗:交通事故老年病费用的特殊情况。
(4)医院过度医疗。
案例十:呼吸困难、伴胸部疼痛,西京医院门诊检查费用5000元,唯一诊断“主动脉夹层”,手术费用18万元。车主没有能力支付,转北方医院,诊断5根肋骨骨折,4200元出院。
(5)医院消费了解目的:医疗要知情,费用支出要知情,医院不是越大越好,药品不是越贵越好,当事双方都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4、医疗费垫付
医疗费垫付的三种情况;
出租车减少营运损失的早期医疗费垫付。
医疗费垫付的三个注意:押金条、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
正常医疗费垫付影响保险理赔案例介绍:
案例十一:伤者不配合调节、诉讼案例
车辆与行人交通事故,车辆方主责,2.8元医疗费全部由车辆方垫付,车辆方交强险以外有足额不计免赔商业险,行人出院后不需再治疗,提出2万元赔偿,否则不配合处理。
行人不调节、不诉讼,车主拿不到保险理赔所需病历;
行人以车主无法保险理赔损失为标的,和车主谈赔偿。
案例十二:伤者不了解交通事故赔偿案例
出租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乘客骨折在医院做了内固定手术,半年后二次手术取钢板。前期医疗费19000元,出租车垫付12000元,伤者垫付7000元。交通事故为双方同等责任。出租车商业险没有不计免赔。
处理过程,车主以已垫付医疗费、修车费、营运损失以及二次
以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全部费用的50%和伤者谈赔偿。伤者不懂事故赔偿,担心交警队处理倒找钱,放弃赔偿关机无法联系。
一年半后车主申请12000元垫付医疗费保险理赔,因没有正式发票和医院病历无法理赔。
医院打印住院发票的规定:提供全部住院押金条。
医院复印住院病历的规定:提供伤者的身份证明。
因以上两项车主均无法提供,故车主无法进行保险理赔。
假如保险公司给予理赔,理赔金额为:
代理人和保险公司协商前期处理结果:
伤者有二次医疗费,保险理赔只能在商业险范围赔偿。
出租车主垫付12000元保险理赔标准:同等责任减核50%,不计免赔减核20%,医保审核减核20%,但必须有病历。
5、伤残鉴定
(1)诉讼前单方鉴定的法律效应
(2)伤残鉴定规定和伤残鉴定结果的区别
(3)伤残鉴定质疑案例
案例十三:外地游客锁骨骨折10级伤残法院诉讼
案例十四:胫腓骨骨折4次伤残鉴定
6、交警队调解
(1)交警调解、法院判决、保险理赔,是不同的法律概念。
(2)交警调解的前提是当事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
(3)交警调解后因一方反悔没有兑现赔偿,视调解无效。
(4)交警调解不是交警的必须工作,交警不承担调解责任。
7、法院诉讼
(1)人伤诉讼有弹性:两个同样的伤,代理保险公司1.5万元诉
讼请求两审法院都没有支持;代理伤者法院示教案例判决4.5万元。
(2)法院诉讼强调法庭证据和法庭主张。
8、保险公司人伤理赔
(1)交通事故以外医疗费用不赔偿
案例十五:交通事故安装心脏起搏器。
(2)按医保标准赔偿
大型检查减核30%,医保用药贵一点的药都要减核比例10-30%,医保以外医用材料、临床用药减核更多。
(3)按保险规定赔偿
案例十六:车辆和行人同等责任,商业险赔偿,与法院判决有别。
案例十七:两车相撞,一车无责,全责方交强险不予全赔。
(4)大客户、黄金客户承保、理赔可以争取倾斜。
9、处理重点把握:
(1)应该注意的环节:
事故现场与责任认定;医院转诊与治疗选择;医疗费垫付与双方沟通;协商处理与与损害评估;诉讼准备与代理要求。
(2)不要忽视的原则:
小事尽量自己协商,大事最好法院诉讼;
协商赔偿别忘了多一些咨询,法院诉讼别忘了多几家比较。
(3)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保险公司肯定不会吃亏。
(4)最佳处理标准:保证伤者的利益,保证车主的利益,
最大限度争取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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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讲到这里
谢谢大家!
薛建安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