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包括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长期以来的普遍认识,都是:复杂、困难。
这个认识包括:法院、卫生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当事人和代理人。
我个人的认识,医疗事故责任鉴定没有那么复杂、困难。
导致复杂、困难的原因:一是鉴定适用技术方法和技术标准不明确,二是鉴定人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不支持岗位工作要求。
一、没有那么复杂、困难的理由
任何专业工作本身,都涉及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要求。
任何专业工作完成,都需要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支持。
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的工作联系,是专业技术方法和专业技术标准。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归属专业工作,医疗事故责任鉴定过程不需要特别技术条件。
依照规定技术方法和技术标准进行的鉴定,属于工作常规。
工作常规鉴定范围,过分强调复杂和困难,没有说服力。
二、鉴定技术方法和技术标准不明确理由
鉴定技术方法,是指鉴定过程的技术流程。技术流程不能脱离教科书规定内容,技术流程不能回避、跨越:病情原因联系、病情诊疗联系、病情愈后联系。
鉴定适用技术流程,目前没有操作守则。
没有鉴定操作守则的结果,是鉴定意见没有头绪。
鉴定技术标准涉及两个内容,一个是有无过错的定性鉴定标准,一个是过错程度的定量鉴定标准。
没有定性鉴定标准的理由,是没有明确:医疗事故责任鉴定要以教科书为标准,即要以国家卫建委全国高等院校统编教材为鉴定标准。
没有定量鉴定标准的理由,是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一直没有制定定量鉴定标准。
不明确鉴定标准的结果:同一案情,不同专家和鉴定人鉴定,鉴定意见不同。
三、满足岗位工作要求标准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涉及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一是临床医学、医疗质量管理和医政管理,二是医院管理和法医病理,三是法律常识。
不具备以上复合专业知识,很难满足岗位工作要求。
四、不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理由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尤其是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不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的理由:是独立鉴定人不具备:临床医学、医疗质量管理、医政管理,等必须掌握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
五、不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原因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主渠道,从医学会鉴定到司法鉴定,工作转变过程,重视了行业鉴定存在的问题,和医学会鉴定的法律缺陷。但忽视了:独立鉴定调查、独立鉴定分析、独立鉴定判断,的岗位工作技能不足,对鉴定意见的影响。
五、鉴定意见影响
一是鉴定调查、鉴定分析,大多授权听证专家完成。
鉴定人授权听证专家鉴定调查,不符合鉴定程序规定。
二是鉴定判断,只能汇总或综合听证专家意见。
汇总或综合听证专家意见,不符合独立鉴定的程序规定。
三是法庭答疑作证,没有能力提供法庭证据和法庭证词。
答疑作证不提供法庭证据和证词,有损司法鉴定行业形象。
综上:
任何工作目标完成的前提,都应该保证结构与功能的统一。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工作结构,离不开:技术方法、技术标准和技术人员的必须条件。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难在哪里,难在没有落实结构与功能统一的缺陷操作。
薛 建 安
2023年9月28日
医疗事故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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