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人伤理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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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基本常识

来源:本站添加时间:2020-04-14 点击:

前言:交通事故属于民事纠纷,你碰我、我碰你谁都不是故意的,出了事双方积极配合处理,既减少对方的麻烦也减少自己的烦恼。如何维护大家的利益,如何保证维权过程少走弯路和少交不必要的学费,有必要了解一些交通事故处理基本常识。

一、事故现场当事人处理

1、三个报案电话

其一、122交警报案电话;

其二、120急救电话;

其三、保险公司报案电话。

2、现场证据材料收集

其一、事故现场手机拍照;

其二、交换联系方式及车辆保险信息。

3、两个提醒

其一、现场保护意识

现场保护是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规定,未行现场保护难免有说不清楚的地方,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未行保护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其道理应该能够理解。

其二、及时运送伤员

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时保证伤者就近就诊,重症伤者要及时联系120车辆运送,没有自觉症状的伤者最好也要进行必要的检查,未行救治配合义务导致的不利后果,未行义务方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二、交通事故处理内容

交通事故处理有三项主要内容:一是事故责任认定,二是财产损失赔偿,三是人身损害赔偿。

1、事故责任认定

事故责任认定是交警队的事,事故当事人能做的就是配合。

2、财产损失赔偿

车辆财产损失赔偿的前提是损失评估和损失认定,损失评估的行家是汽车修理厂、4S店、保险公司定损员。修一下多少钱,换一下多少钱,普通件多少钱,专用件多少钱,他们一清二楚。损失认定常见两种情况,一种是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损失认定按保险评估。另一种是未经保险公司指定或当事人有争议的4S店与修理厂修理,在车辆修理费用与保险公司车辆定损或当事人意见发生争议时,损失认定由物价部门或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予以确认。

3、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损失评估分院前评估和院后评估,院前评估主要涉及医疗专业,院后评估主要涉及司法鉴定专业。

人身损害赔偿当事人应该了解的常识:

其一、已发生医疗费用以医嘱对应的医院票据为准;

其二、继续医疗费用及二次手术费用医院的证明只是建议;

其三、误工期限、护理期限、功能损害由鉴定机构认定;

其四、鉴定认定结果与实际损失赔偿可能存在客观差异;

其五、交警调解赔偿、保险赔偿、诉讼赔偿是不同法律概念。

三、处理方法选择

处理方法选择原则:

协商处理多几家专业咨询,法院诉讼多几家代理比较。

1、小事尽可能协商解决及定量标准

其一、没有人伤的小额损失,当事人自行协商。

其二、没有人伤的5000元以下财产损失,走保险快速理赔。

其三、车主给伤者的赔偿与保险公司给车主的赔偿,二者差额5000元以内,走保险公司理赔。

其四、营运车辆10000元以下的人伤损失,走交警队协商。

2、大事尽可能法院诉讼及诉前准备

其一、事故责任认定存在异议,先申请行政复议。

其二、财产损失赔偿分歧,多听取车辆定损行家的意见。

其三、人伤损失赔偿分歧,多听取人伤处理行家的意见。

其四、诉讼程序安排,多听取律师和法律工作人员的意见。

案例:

伤者中年男性,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建议到医院检查并告知有全额保险,伤者自觉没有特别不适,未报警、未留对方联系信息自己回家。第二天自觉头疼,医院就诊告知医生昨天发生交通事故,检查结果颅内出血并住院治疗。住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全部自己承担,其理由:一是车辆保险没有信息,无法联系。二是不在医疗保险范围,无法报销。三是非工作场所和工作准备原因受伤,无法支付。

薛建安

2015年8月

医疗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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