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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专业律师标准

来源:原创-薛建安添加时间:2022-09-20 点击:

没有事事精通的代理人,什么官司都能代理,事实上就是什么官司都代理不好。如同看病找医生,医生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的区别,同为外科还有脑外科、胸外科、普外科、骨伤外科之分,即便是骨伤外科依然可以细分很多,分科越细专业水准越高,跨科执业违反行医规定。看病找医生是这个道理,打官司找代理人也是这个道理,打医疗官司一定要找懂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的专业代理人。

    代理医疗官司包括代理调解和代理诉讼,代理人是否专业有两个评价标准,一个要能读懂病历材料,一个要有岗位工作履历。

一、要能读懂病历材料

不管代理什么官司,前提是要能读懂案卷涉及的证据材料,鉴定专家、不能读懂证据材料,不适合代理委托案件。医疗官司的证据材料是医院的病历,不能读懂病历材料,不能读懂病历材料中存在的问题,不适合代理医疗官司委托案件。

对此需要解释的是:医生的专业是“写病历”,打医疗官司的专业是“检查病历”,“写病历”和“检查病历”不是一个专业。很多情况下医疗专家和鉴定专家都不一定能够读懂医疗官司涉及的病历材料,相比之下没有医疗学识和鉴定学识的代理人怎么可能读懂医疗官司的病历材料。

二、要有岗位工作履历

读懂医疗官司病历材料的前提,是要有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的岗位工作履历。没有岗位工作履历等于没有岗位工作感受,没有岗位工作感受等于没有岗位工作经验,没有岗位工作经验等于没有满意工作结果。

对此需要解释的是: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的岗位工作履历需要复合专业知识,这个复合专业知识集合,不是几个不同专业的子集拼凑,而是一个复合专业的全集包含。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复合专业知识包括:临床医疗知识,医疗质量管理知识,卫生行政法规知识,法医病理知识,鉴定知识,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原则:

小事尽可能协商处理,大事尽可能诉讼解决。

协商处理多几处咨询,诉讼代理多几家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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