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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医疗官司要懂医疗官司

来源:未知添加时间:2022-09-20 点击:

摘要:打官司一是打证据二是打主张,就主张而言,如果不能正确提出主张,其结果:一是视为放弃主张,二是无法延续法庭辩论。对此法庭不能引导提示,否则另一方会认为法庭偏袒。打医疗官司也是一样,鉴定会上如果当事人或代理人不能正确主张,专家不会给你提示,由此导致的不满意不能埋怨别人。

    案例

    一、病情简介

    伤者30岁,外伤后以左眼疼痛入三甲医院,入院查体无阳性体征记录,收门诊留观治疗。4天后主任查房发现左眼没有视力,继续治疗仍然没有视力。

    二、院内专家讨论

    针对左眼失明问题,院内专家病案讨论意见:

    1、入院后已行抗炎、消肿、脱水等常规治疗,治疗原则无误。

    2、失明问题可能是外伤导致,和治疗不当没有关系。

    3、医院没有医疗责任。

    三、院外专家讨论

    1、患方不接受医方院内专家病案讨论意见,坚持入院视力正常,要求医方组织院外专家病案讨论。

    2、院外专家病案讨论前会议主持人发言:

    此伤者身份特殊,处理不好将会发生恶性医疗纠纷,目前患方已在医院周围集合了200“亲友”,医院希望各位专家实话实说,医院不推卸责任。

    3、院外专家讨论意见与院内专家讨论意见一致。

    四、保险公司列席会议代表发言

此案因涉及医疗责任保险赔偿,保险公司列席了会议,在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后保险公司列席会议代表发言:

    今天的病案讨论涉及法律和医疗两方面问题

    1、法律方面问题

    入院病历没有专科查体及阳性体征记录,医院没有证据证明伤者入院时没有视力。根据医疗事故处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医院若不能证明伤者入院时丧失视力,则法院就会认定伤者入院时存在视力,这是一个法律常识。

    2、 医疗方面问题

    第一,入院后失明是一个继发性失明,继发性失明医院不承担责任,难道还要让伤者承担责任。

    第二,医院的失误在于没有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负责制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急诊病人入院后要及时接诊,二是接诊后要把病人分诊到能够处理病情的科室。本例左眼失明的直接原因是眶上神经水肿压迫,紧急情况下采取外科减压手术治疗,怎么可能失明。

    说到这里门诊留观值班医生解释:当时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但是没有专用器械。保险公司代表回答:你说的很对,因为这个病人就不是你们科能够处理的。

    五、保险公司表态赔偿

    话说至此与会专家哑言,为缓解尴尬局面会议主持人让保险公司代表到隔壁房间休息,离开会场前保险公司代表表态此案保险公司赔偿,并明确了具体赔偿金额。

    六、处理结果

    1、患方并没有提出过分赔偿要求。

    2、医院避免了一次恶性医疗纠纷。

    七、处理结果反思

    1、民事纠纷处理当事双方都不希望冲突升级。

    2、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懂而不能正确主张,由此导致的不满意不能埋怨别人。

    

薛建安

20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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