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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大出血医方有没有责任

来源:未知添加时间:2020-04-13 点击:

一、病情介绍

患者、男、39岁,因头痛5天,当地医院怀疑临床症状与脑垂体瘤有关,建议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检查。上级医院接诊后给患者实施了鼻碟垂体瘤切除手术,手术中因大出血填塞压迫止血无效进行硬脑膜加压止血并报病危。术后又进行了二期伽马刀治疗及三期右侧颈内动脉海绵窦栓塞治疗,其中三期右侧颈内动脉海绵窦栓塞治疗中再次出现手术中大出血并报病危。三期治疗结束后,核磁共振检查结果:右侧颈内动脉闭塞。

二、医院答复

1、手术有风险,对于手术中可能出现的所有风险,手术前医院都已告知患者并与患者签订了手术风险协议。

2、颈内动脉海绵窦的问题属于临床常见并发症,并发症涉及的问题与手术操作无关。故医院的医疗操作不构成医疗损害责任,医院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三、患方意见

1、手术中脑血管损伤的责任分配

(1)导致手术中脑血管损伤的直接原因

 就本次医疗纠纷而言,导致脑血管损伤的直接原因,不是因为患者的主动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医院操作过程不慎造成的。因医院主动操作不慎导致的损害后果,让被动接受伤害的病人去承担损害责任,这样的答复于情于理在哪里都说不过去。

(2)患者没有要求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手术有风险,手术风险难于防范,手术风险不应该由医院全部承担的道理患者也非常理解。因为视野手术谁也不能保证医生的手不哆嗦一下,镜下手术谁也不能保证医生的操作不出现百分之一的误差。对于手术风险患方能够理解,但不能全部由患方承担。

2、并发症的问题

    “并发症”需要强调两点,一是定义理解,二是鉴别判断。

(1)并发症的定义

    并发症的定义是指医疗操作中难免发生的情况,但对于可以不发生的情况,就不应该属于并发症概念的范围。难免发生的情况如肠破裂手术治疗,手术后腹腔脏器粘连。可以不发生的情况如做胆囊手术把胆管捅破了,做子宫手术把膀胱捅破了,做肠镜检查把结肠捅破了等等。

(2)并发症的鉴别

界定并发症的简单标准,一是看同类病情处置大多数医疗操作的结果,二是看导致的临床后果是否是同类病情处置必然发生的结果。

鼻碟垂体瘤切除手术属于微创手术,微创手术导致大出血报病危的情况是可以不发生的。鼻碟垂体瘤切除手术正常情况下是不应该发生大出血报病危情形的。

诉讼结果,司法鉴定结论医院存在一定医疗过错责任,法院调解医院给予患方适当赔偿。

 

薛建安

2012年10月28日

医疗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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