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支出就是消费,医疗支出自然也是消费,这应该是一个常识,但很多人却经常忽视这个常识。究其原因是“医疗消费”的概念还没有被广泛认识,而且很少有人在政治经济学和基础医学的理论层面解释这个认识。缺少这个认识可能连带的问题:原本简单的医疗纠纷变的矛盾激化,原本简单的交通人伤赔偿变的难以处理,原本可以承受的看病支出变的经济拮据甚至因病返贫。
“医疗消费”与其它消费的共同之处在于:如何选择消费是消费者自己的权利,消费支出要符合消费需求,消费水平要符合消费能力。“医疗消费”与其它消费的不同之处在于:医疗消费与普通消费的使用价值不同,医疗消费与普通消费对应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关系不同。
一、“消费”认识
1、“消费”支出
其一、购买消费商品的支出,就是消费支出。
其二、一方的支出,就是另一方的收入,支出等于收入。
2、“消费”分类
其一、消费分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
其二、个人消费分物资需求消费和精神需求消费。
其三、个人基本物资需求包括:衣食、医疗、住房、教育。
3、“消费”选择
其一、如何选择消费是消费者自己的权利。
其二、消费支出要符合消费需求。
其三、消费水平要符合消费能力。
二、“医疗消费”认识
1、医疗消费的商品属性
其一、医疗消费满足需求和供给的商品服务关系。
其二、医疗消费满足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商品交换基础。
其三、医疗消费供给行业属于国民经济的第三产业。
2、医疗消费的特殊商品属性
其一、医疗消费与普通消费的使用价值不同,普通消费的使用价值是物质感受,医疗消费的使用价值是功能恢复。
其二、普通消费的价值与使用价值互为载体,价值决定使用价值。医疗消费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则存在:消费后功能恢复、消费后阶段性功能恢复、消费后不能功能恢复三种联系。
二、案例解读
案例一、消费能力不符合消费水平
1、案情简介
当事人,男,29岁,大学毕业,未婚,原籍甘肃农村。28岁时其父在当地确诊肺癌,接来西安在西京医院进行治疗,一年后其父病故,医疗费支出30多万元。面对20万元积蓄打了水漂并欠债10多万元的人财两空结果,当事人到医院采取过激行为,因“医闹”行为违法,故前来咨询并寻求诉讼代理。
2、当事人质疑
其一、花了那么多钱病没治好,医院的治疗存在问题。
其二、花了那么多钱病没治好,医院应该进行赔偿。
3、笔者解释
其一、医生是人不是神,不是所有的疾病医生都能治好。
其二、当事人认为医院存在的问题都不是原则问题,如果认为花了钱病没看好医院就得赔钱,那可是当事人不通情达理。
其三、真正的问题是当事人不了解“医疗消费”要符合消费能力的道理,30年前西安就有一句口头禅,“买东西不去民生看病不去西京”,说的就是西京医院不是普通老百姓消费的地方。
其四、医院有没有问题咱俩说了不算,是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诉讼是当事人的权利但诉讼有成本,本案我不建议诉讼,也不代理这个诉讼。
案例二、消费支出不符合消费需求
1、案情简介
机动汽车与机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至摩托车驾驶人多处骨折,交警告知事故责任分配:汽车70%的责任,摩托车30%的责任。汽车有交强险,交强险医疗费理赔上限是1万元,摩托车没有任何保险。伤者住院7天医疗费支出8.5万元,其中6.5万元为骨科材料。医疗费垫付,汽车方5万元,摩托车方3.5万元。因医疗费支付金额和垫付分配分歧,汽车方聘请笔者进行调解。
2、分歧调解
(1)前期医疗费垫付双方都有诚意,有诚意问题就好解决。
(2)双方的责任是3、7开,也就是每花1块钱医疗费,都要3、7比例分摊,谁也不可能从中受益。
(3)分歧原因是前期医疗费浪费太多
其一、骨折治疗的步骤:一是皮肤切开,二是骨折断端复位,三是钢板固定,四是皮肤缝合。
其二、钢板的作用:钢板只是起固定的作用,并不能促进骨折的愈合,国产钢板与进口钢板有多少区别。
其三、进口钢板价格是国产钢板价格的几倍,如果手术前医生征求意见时选用国产钢板,哪有现在的分歧。
(4)前面的事情你们都有责任,不要再互相埋怨,携起手把后面的事情做好。
西安 薛建安
2016年8月
医疗事故处理
互联网检索:薛建安医疗事故处理网 你会得到帮助
联系电话:181 6195 6908